英國政府於 2022 年 6 月 20 日公布變更部分 UKCA 產品符合性標示規範,以簡化銷售至英格蘭、蘇格蘭及威爾斯之產品認證與符合性宣告要求,主要變更事項如下:

  • 2023 年 1 月 1 日前,英國仍接受大部分產品標示 CE Marking 進入該國市場,2023 年 1 月 1 日起將會強制要求放上 UKCA 標示。此外,英國政府打算立法鬆綁標示規定,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官方接受將 UKCA 標示置於產品標籤或隨附文件上。
  • 產品如需維修、翻新、更換,但並無改變原始功能、使用目的、型態,一旦完成維修、翻新、更換,將不會視作新品,亦不需重新認證及標示,如有出口復運等狀況也會採相同認定,維修部件可沿用其原安裝使用之產品或系統的認定原則進行必要維修、翻新、更換。
  • 完成品若完成 CE 符合性評估及標示並於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依據既定合約輸入至不列顛島,得將商品視作已投放市場銷售,無需依據 UKCA 規範重新測試認證,但配送前仍要確保符合 CE 規範。以上案例必需保留相關佐證資料以配合市場管理主管機關之稽核。
  • 於 2023 年 1 月 1 日前取得歐盟合格評定機構頒發 CE 證書之產品,若該產品無重大修改,英國政府打算立法使其製造商得據此 CE 證書來宣告該產品符合 UKCA 規範並使用 UKCA 標示,需注意此宣告方式效期只到該 CE 證書到期日或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以兩者到期日取較早失效者。效期過後若產品希望繼續在英國銷售,則需依官方程序取得英國批准機構的合格評定,再進一步宣告符合並放上 UKCA 標示。

上述的變更不適用於如后之產品,包括醫療設備、建築產品、可運輸的壓力設備、索道、無人機系統、鐵路產品和海洋設備。相關的部會正在對這些產業所涉及之產品做出具體安排。

– SII標準: SI 62133 part 1 (February 2019) – Nickel Systems

對應國際標準:IEC 62133-1: 2017

說明:針對含有鹼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的二次性電池組 – 便攜式密封二次電池和由其組成的電池組之安全要求;用於可攜式產品 – 第一部分: 鎳系統(Nickel Systems)

– SII標準: SI 62133 part 2 (February 2019) – Lithium systems

對應國際標準:IEC 62133-2: 2017

說明:針對含有鹼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的二次性電池組 – 便攜式密封二次電池和由其組成的電池組之安全要求;用於可攜式產品 – 第二部份: 鋰系統 (Lithium Systems)

沙烏地阿拉伯標準局(Saudi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Organisation, SASO)宣告原定於2022年1月5日實施的RoHS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技術法規將分階段執行,具體時間如下表所示:

產品 實施日期
小型家用電器 2022年07月04日
大型家用電器 2022年10月02日
信息通信技術設備 2022年12月31日
照明設備 2023年03月31日
電子電氣及電子工具和設備 2023年06月29日
玩具、遊戲、娛樂設備和運動器材 2023年09月27日
監控和控制設備 2023年12月26日

UAE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電信監管局」(TRA),更名為「電信與數位政府監管局」(Telecommunications and Digital Government Regulatory Authority, TDRA)。

2022年起,TDRA更新了型式認可符合性標籤,且要求已於市面流通之註冊產品也應立即更換:

※注意:如果產品仍以舊版標籤在UAE市場販售,貿易商和證書持有者則可能受到處罰。

– 針對電源供應器輸出PORT為USB-A, USB-C,且其輸出規格超過100W,須符合以下規定:

  1. 使用手冊須說明後端設備名稱,廠家,型號。
  2. 出貨時須檢附該線材,須被列入重要零件表中(控管規格或廠家型號,擇一),
    線材須拍照。
  3. 安規報告仍要評估2.5章節且要有測試數據,除電壓(例如20V)有超過100W者外,其他規格電壓(例如5V,9V,12V,15V)都必須要執行LPS測試且符合LPS要求。

– 於111/2/22已公告可以開始申請CNS15598-1,相關要求須參照此次會議決議。

– 耳機(限檢驗具電源輸入者)於113/01/01起列管。

– 資訊/影音類產品系列分法源則請參照此次會議決議。

– 針對CNS15598-1 M.2.1章節要求,於此次會議有提出幾種情況,請參照此次會議決議。

– 二次鋰電池若經條文M.4.3判定需要防火機殼,可依循IECEE108/743/INF不需V-0級的材料,允許使用V-1級的材料為防火機殼;惟含二次鋰電池終端產品仍須符合標準其他條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