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影像監視錄影主機,新申請案時,報告需註明IC之廠牌/型號,主機板照片需清晰可識別,另需有此IC含尺規之特寫照,可清楚識別型號與報告及方塊圖所列相符。

2. 有關行動電源輸出電壓,具有連續輸出功能之額定電容量測試方法,請測試最高與最低電壓值之額定電容量,若申請人想要在中間電壓值額外標示額定電容量,就需要再加測中間電壓的額定電容量。

3. 行動電源輸出電壓具有連續輸出功能者(例如: 4-20 Vdc),同意使用最高與最低電壓執行外部短路測試,惟須注意測是短路位置需在行動電源輸出端,並不是誘騙器的輸出端。

4. 行動電源有AC插座,針對此AC插座僅需量測其尺寸即可,並將量測結果紀錄於CNS 14336-1/CNS 15598-1報告中。

有關公告表列商品之「使用附加電源轉換裝置提供電源者」需檢驗標準CNS 15598-1(109年版),其解釋如下:

  • 產品配件若包含交流轉直流電源供應器應檢測CNS 15598-1(109年版)。
  • 汽車點菸用電源供應器或降壓線均具有(DC 12V to DC 5V)電源轉換裝置提供電源功能,因此產品若配件包含汽車點菸用電源供應器或降壓線應測試CNS 15598-1(109年版)。
  • 具有顯示器之產品,依照之前資訊類產品規定,不論輸入電壓為何,只要顯示器內有升降壓功能則應測試CNS 15598-1(109年版)。
  • 除技術會議及公告另有規定外,若產品未檢附加電源轉換裝置,無需測試CNS 15598-1(109年版)。

沙烏地阿拉伯標準局(SASO)已自2022年7月21日起,強制要求進出口商在SABER平台上傳非管制產品之相關商品圖片。

針對受管制產品,則要求自2022年7月24日起將相關商品圖片上傳至SABER平台。在SABER上申請P-CoC時,必須至少上傳下列類型的圖片:

  • 產品正面圖片
  • 箱嘜/標籤/銘牌(如果不適用的話,可以上傳基本商品圖片)
  • 產品的品牌/商標

除了上述強制要求的圖片外,申請人亦可選擇上傳產品整體圖片及產品包裝圖片。

此外,SASO同時升級了SABER平台,將S-CoC的有效期設定為自簽發日起兩個月。

繼先前發布關於沙烏地阿拉伯(KSA)實施RoHS要求的公告之後,SASO近期更新SASO RoHS技術法規(TR No. MA 179-21-09-01),修正案內容概述如下:

  • 某些控制和監測設備已被列入豁免產品的範圍。修訂後的SASO RoHS技術法規附件1B列出了排除的控制和監測設備清單。
  • 申請人(製造商或其在沙烏地的法定代表)只需要提出供應商的合格聲明(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S-DoC),聲明其產品符合SASO RoHS技術法規的要求,而不是RoHS測試報告或
    產品認證。其他類型的申請人若無法從沙烏地的製造商或其法定代表那裡取得該聲明,則應在產品合格評估期間提供有效的RoHS測試報告。

 

澳洲標準協會 (Standards Australia- AS) 於 2022 年 6 月 24 日發布新標準 〝AS/NZS 62368.1:2022〞 並宣布即刻生效,相關資訊摘要如下:

  • 需提供適用 IEC 標準〝IEC 62368 1:2018 (ED. 3.0)〞之 CB 報告進行申請。
  • 接受以既有標準〝AS/NZS 62368.1:2018〞申請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止。

 

舊有依循標準〝AS/NZS 62368.1:2018〞之證書則效期不變,可使用至證書失效為止。

♦宣導事項

一、相同型號商品申請修正後檢驗標準證書,以下方式辦理:
     a.) 持原證書(修正前標準),以”變更方式”(檢附變更之技術文件),轉換為修正後標準證書

     b.) 自行註銷原證書,以”新申請案方式”申請,並以下列方式之一,取得修正後標準證書

          – 檢附原證書及新申請聲明書及檢附變更之技術文件

          – 檢附完整測試報告及所有技術文件 

二、有關CNS 14408第14.10節僅介紹鋰電池相關性測試及第20章並未針對鋰電池規定防火性;惟基於鋰電池可能產生爆炸、起火危險性,故鋰電池需要符合資訊與影音技術會議102年3月決議,彙整如下述:「鋰電池本體或涵蓋電池之產品外殼應提供V-1以上防火外殼。」

 

其餘關於提案討論之內容請參照如下網址: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Data/f1657852924544.pdf

 

GB 4943.1-2022《音視頻、資訊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 1 部分:安全要求》和 GB/T9254.1-2021《資訊技術設備、多媒體設備和接收機 電磁相容 第 1 部分:發射要求》2 項新版國家標準已發佈,分別對 GB 4943.1-2011、GB 8898-2011 和 GB/T 9254-2008、GB/T 13837-2012 等 4 項國家標準進行了修訂整合。

為確保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強制性產品認證工作有序實施,現將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對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涉及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音視頻設備》(編號:CNCA-C08-01:2014)、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資訊技術設備( CNCA-C09-01:2014) 和《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信終端設備》( CNCA-C16-01:2014)中認證依據標 準清單予以修訂。(請見附件)

二、2 項新版標準證書換版截止日期統一為 2024 7 31 ,以便企業 1 次申請、1 次送樣、完成 2 項標準證書換版。證書換版過渡期安排是為了便利已獲證企業進行證 書換版,降低換證成本,不是推遲標準實施日期,相關產品應符合《標準化法》《產 品品質法》的規定。

相關訊息請見官方微信:
认监委关于明确电子产品及安全附件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换版有关工作要求的公告 (qq.com)

泰國工業標準協會( Thai Industrial Standards Institute, TISI)於2022年6月24日正式宣佈20種影像與影音產品應符合最新標準TIS 62368 Book 1-2563舊標準的證書將於2022年12月21日自動失效。

依據不同產品類別其新標準強制實施日不同,請參照如下:

– 強制日期為2022年12月21日

(1) Radio products

(2) Television products

(3) Signal amplifier industry products

(4) Disc player industrial products

(5) Video game consoles

(6) Wireless microphone receivers

(7) Radio receiver industry products

(8) Television receiver industry products

(9) Satellite receiver industry products

(10) Loudspeaker industry products with signal amplification

(11) Signal converter industry products

(12) Signal modifier industry products

(13) Audio mixer industry products

(14) Electronic musical instrument industry products

(15) Audio and video players

(16) Audio and video receivers via the Internet

(17) Cable television receiver industry products

(18) Audio and video converter

(19) Electrical power supplies for electronic appliances used with Industrial products Article 2 (1) – (18)

備註:針對以上第1-18項產品,若是在公共/專業場合使用或該電器電壓低於50Vac或75Vac,則不在管制範圍。

-強制日期為2023年10月17日

(20) Electrical power supplies for mobile phones and tablets

印度電信部門 (The Department of Telecom- DoT) 於 2022 年 5 月 24 日宣布將免除下列 5 種產品之強制性認證:

  • Mobile User Equipment/ Mobile Handset (行動裝置/耳機)
  • Server (伺服器)
  • Smart Watch (智慧手錶)
  • Smart Camera (智慧攝影機)
  • Point of Sale Devices (PoS 裝置)

除此之外,印度電信工程中心 (Tele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Centre- TEC) 和印度電信部 (Department of Telecommunications – DOT) 日前亦發布公告,決定將第三、四階段產品強制認證日期延後 12 個月,即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

另外,官方也接受來自非印度共享邊境國家之 ILAC 成員認可的實驗室的報告,適用產品清單公布於 2022 年 1 月 31日發布之公告,報告接受日期也自 2022 年 6 月 30 日 延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適用產品清單公布參照 2022 年 1 月 31 公告之 Annexure-II (如下表):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 CQC) 於 2022 年 6 月 10 日發布 GB9254.1-2011 標準升級通知,新標準實施內容摘要如下:

  •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將以 GB/T 9254.1-2021 標準取代 GB/T 9254-2008 和 GB/T 13837-2012 標準。
  • 實施計劃
  • 自通知發布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申請人得自由選擇按照新標準或舊標準實施認證。
  •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新認證申請應符合公告之新標準 GB/T 9254.1-2021,並出具新標準證書。
  • 已按舊標準申請認證之產品,舊標準證書持有者應及時提出標準更新申請,依照 TC10 技術判定完成產品確認與證書更新,標準升級截止時間將另行通知。
  • 2022 年 7 月 1 日前已交付、投放市場且不再生產之認證產品無需換證。
  • 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之強制性認證 (08/09/16) 及符合本公告新標準之產品,仍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同時,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AC) 發布通知,將標準 GB62368 預計實施日自 2022 年 12 月 1 日延後至 2023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