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07月份資訊與影音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會議紀錄

有關公告表列商品之「使用附加電源轉換裝置提供電源者」需檢驗標準CNS 15598-1(109年版),其解釋如下:

  • 產品配件若包含交流轉直流電源供應器應檢測CNS 15598-1(109年版)。
  • 汽車點菸用電源供應器或降壓線均具有(DC 12V to DC 5V)電源轉換裝置提供電源功能,因此產品若配件包含汽車點菸用電源供應器或降壓線應測試CNS 15598-1(109年版)。
  • 具有顯示器之產品,依照之前資訊類產品規定,不論輸入電壓為何,只要顯示器內有升降壓功能則應測試CNS 15598-1(109年版)。
  • 除技術會議及公告另有規定外,若產品未檢附加電源轉換裝置,無需測試CNS 15598-1(109年版)。